|
当前位置>>首页>>开发管理 开 发 处
开发处简介 工事开发管理处,共 4 人, 1 名处长, 3 名处员。主要工作职责: 1、负责指导全市人防工程的开发、利用、维修、维护、加固、改造工作; 2、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安全及防火工作; 3、负责指导全市大中型人防工程的经营管理工作; 4、负责全市人防工程补建核准工作; 5、负责全市人防工程拆除、报废的初审工作。 6、平时使用时人防工程核准 依据性文件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。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,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。 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申请受理机构: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事开发管理处 联系人:姜春风 联系电话: 0431-8929940-259
招商引资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开发利用人防工程。 依据性文件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,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,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、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。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,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。 《吉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第十条 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,享受国家和省的有关优惠政策。 《吉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 第十九条 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备、设施,实行有偿使用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。 招商引资受理机构: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事开发管理处 联系人:姜春风 联系电话: 0431-8929940-259 |
| 版权所有: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管理维护:长春市人防通信站 |
| E-mail:srfb@163.com 电话:0431-8927630 |
| 地址:长春市东民主大街 |